“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是注册制的基本理念。但近年来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资金占用等处罚数量却居高不下,已然成为资本市场易发、频发的违法类型。结合证券监管处罚重点及海南资本市场运行情况,本文选取了适用新《证券法》作出的12例稽查执法典型案例,以期为市场主体合规运行起到警示作用。

一、宜华生活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本案是一起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实施财务造假的典型案件。2016年至2019年,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宜华生活)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指使上市公司通过虚构销售业务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71亿元,累计虚增利润28亿元。本案表明,监管部门持续严厉打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等信披违法行为,依法严肃追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违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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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广州浪奇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

本案是一起系统性财务造假的典型案件。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州浪奇)通过虚构大宗商品贸易、虚增存货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129亿元,虚增资产20亿元。本案警示,上市公司应当依法诚信经营,向投资者如实披露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弄虚作假必将付出沉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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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8/c1661944/content.shtml

三、蓝山科技欺诈发行及相关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案。

本案是一起新三板公司欺诈发行的典型案件。2017年至2019年,北京蓝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蓝山务所、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蓝山科技提供相关证券服务,未按业务规则审慎核查,出具的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本案警示,新三板公司应敬畏市场规则,切勿“带病闯关”,相关中介机构应勤勉履职,共同维护新三板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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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华晨集团债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本案是一起债券市场欺诈发行的典型案件。2017年至2018年,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华晨集团)通过提前确认股权转让收益等方式虚增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近26亿元,并在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材料中记载了上述虚假财务数据。本案表明,债券发行人通过编造虚假财务数据骗取债券发行资格,严重破坏债券市场信用基础,必须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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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永煤控股债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本案是一起债券发行人虚假陈述的典型案件。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永煤控股)未如实披露资金归集控股股东情况,累计虚增货币资金861亿元。本案提示,债券发行人应当如实披露重要信息,不得掩饰实际偿债能力,损害债券持有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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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bb686c00c08f2/content.shtml

六、同济堂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

本案是一起上市公司系统性造假的典型案例。2016至2019年,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子公司虚构销售及采购业务、虚增销售及管理费用、伪造银行回单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211.21亿元、利润28.16亿元。本案表明,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严重破坏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秩序,侵蚀市场诚信基础,监管部门必将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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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豫金刚石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本案是一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指使造假的典型案例。2016至2019年,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策划、指使公司通过虚构销售交易及股权转让交易等方式累计虚增利润1.5亿元,通过虚构采购业务等方式虚增资产18.56亿元。本案警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当严守法律底线,不得滥用控制地位从事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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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金正大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本案是一起上市公司虚构贸易造假的典型案件。2015至2018年上半年,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虚构与供应商、客户之间的贸易业务,累计虚增收入230.73亿元、利润19.89亿元。本案警示,上市公司应当依法诚信经营,杜绝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否则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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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ST新亿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

本案是一起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规避退市的典型案例。2018至2019年,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虚增保理业务营业外收入等方式虚增利润,连续两年财务报告严重失实,财务指标触及退市标准,2022年3月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本案表明,监管部门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坚决打击以财务造假为手段规避退市的行为,促进形成优胜劣汰的良好市场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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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福建福晟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本案是一起公司债券发行人信息披露违法的典型案例。2019年8月至12年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行为。本案表明,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债券市场统一执法工作安排,依法查处债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维护债券市场诚信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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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04054/c4881402/content.shtml

十一、海航控股等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系列案。集团)要求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易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新生飞翔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海航冷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下属公司向海航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规担保,导致巨额资金占用。本案表明,监管部门从严惩治违规担保占用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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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928/c6510142/content.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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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金沙江投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本案是一起北交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违规占用的典型案例。2021至2022年,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生物谷)控股股东金沙江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某,通过关联交易累计占用生物谷资金3.56亿元。本案表明,监管部门紧盯“关键少数”,督促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大股东增强公众公司意识,切实履行诚信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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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违法、资金占用类证监稽查典型违法案例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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