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资者诉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ST澄星,600078)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传来新进展:投资者提交索赔材料再次获得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正等待法院下一步的安排。
投资者之所以向澄星股份(ST澄星,600078)发起索赔,是源于此前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明,澄星股份(ST澄星,600078)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关联交易未信息披露及未按规定披露相关诉讼、仲裁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等违规行为。据此,中国证监会对其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不同金额的罚款。
依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最新司法解释,澄星股份(ST澄星,600078)虚假陈述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应当承担赔00078)股票的受损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