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退市昆机” 索赔的原因及条件分析
退市昆机索赔分为两个部分:
一、退市昆机于2015年11月11日公布的公告存在虚假陈述
退市昆机(600806)于2015年11月11日发布公告称,第一大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沈机集团)以公开征集的方式转让昆明机床股份,确定最终受让方为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紫光卓远),转让双方已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但是公告中未披露“3个月自动解除”“获得云南各部门支持”条款。2016年2月5日发布《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提示协议中存在“3个月自动解除”条款,股权转让协议将在2月8日自动解除,转让双方正在协商是否延期。2017年2月4日证监会对退市昆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因退市昆机于2015年11月11日公布的公告存在虚假陈述,按照法律规定,针对其“虚假陈述”,凡是在2015年11月11日至2016年2月5日中午收盘期间买入退市昆机并且在2016年2月5日下午及以后卖出或者持续持有而产生亏损的投资者,均可以去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退市昆机索赔。
二、退市昆机于2014年3月29日公布了《2013年年度报告》里面存在虚假陈述
退市昆机(600806)于2017年03月21日发布公告称,在2016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发现以往年度存在涉嫌财务违规的重大问题,可能导致公司2013年净利润为负等等情形的发生。随后证监会对退市昆机展开调查,并于2017年02月05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2013年至2015年通过跨期确认收入、虚计收入和虚增合同价格三种方式虚增收入;
2、2013年至2015年通过少计提辞退福利和高管薪酬的方式虚增利润;
3、2013年至201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存货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因退市昆机于2014年3月29日公布了《2013年年度报告》里面存在虚假陈述,按照法律规定,针对退市昆机虚增收入、虚增利润、虚假记载的“虚假陈述”,凡是在2014年3月29日至2017年3月20日期间买入退市昆机并且在2017年3月21日及以后卖出或者持续持有而产生亏损的投资者,均可以去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退市昆机索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