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加快建立证券集体诉讼制度 音频: 进度条 00:00 04:22 后退15秒 倍速 快进15秒
昨天的节目已经谈到建立证券集体诉讼制度的重要性,监管层也是一再谈到,将推动建立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
链接:遭遇问题公司,散户能“坐等赔偿”?
当前,在我国不论是监管层还是证券业界、学界,对于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也已经具有较高的共识。认为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的一项基础性制度,特别是在新设立的科创板已经试点股票发行注册制的情况下,加快建立相应的投资者保护机制也十分必要。
之所以强调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也是因为这项制度也是需要与社会制度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我国的证券法律制度与证券市场一样,发展的历程不长,在市场制度的设计上是选择性的吸收了当今世界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发展经验,但外来的经验本土化不是一蹴而就的,会有一定的磨合期,有一个根据市场实际发展情况进行调整和匹配的过程。
目前我国的《证券法》修订还没有完成,其中引入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才可能为这项制度在我国证券市场的实施奠定法律的基础。所以,证监会在强调要推动建立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时,还有一个前提就是,积极配合推动证券法、刑法修订。
其实早在2000年左右,证监会就曾经呼吁推动建立投资者集体诉讼制度。今年5月份,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在“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启动仪式上也重提了集体诉讼,提出要推动建立符合中国市场实际的集体诉讼制度,完善证券侵权民事赔偿诉讼制度,健全示范判决等机制,研究建立投资者专项赔偿基金。
关于未来在我国资本市场如何达成有效的证券集体诉讼,不少的专家学者已经提出了相关的建议,描绘出了大致的制度构架。
以美国市场为例,在证券集体诉讼制度下,首席原告一般由机构投资者来承担。所以有学者预测,如果我国在建立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时,不照搬他国的做法,走具有自己特色的方式,可能会由国家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来担纲诉讼。
在证券集体诉讼制度的建立中,投资者损失核算是一项复杂而且难度较大的事。由于一起证券索赔案涉及到的投资者数以万计,索赔金额的计算、系统风险等因素的扣除会形成极为繁重的工作。
所以,有学者预期,监管层当前提到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集体诉讼可能会在多个部门和机构的配合下,引入计算机智能的辅助工作,并有望把赔偿金额快速分配到原告投资者的股票账户中。这样才有可能针对众多受损的投资者实现高效的赔偿。
另外,还需要有一些配套机制的安排。比如说小额速调机制、示范诉讼加调解等方式,或者在未来可能会形成相互配合或者竞争的多元化投资者索赔渠道。
总的来说,要实施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就需要在人数认定、赔偿标准、规则等方面都做出相应的设定。
可以看到,如今我国的资本市场正处于深化改革的进程中,推动建立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是维护市场健康稳定运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内容。可以预期的是,未来A股市场有望在一系列基础制度改革、法治保障、上市公司质量、长期资金入市等方面迎来诸多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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