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4日,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泽达,证券代码:688555)等证券虚假陈述案取得最新进展。
301200210145176)表示,表示,两位投资者已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起诉材料,要求*ST泽达赔偿损失合计约34万元,并要求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目前上述案件处于立案待审查状态。
此前,2022年11月18日晚,*ST泽达发布《关于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处罚字[2022]164号)。证监会查明,*ST泽达及相关人员涉嫌存在以下主要违法事实:一、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编造重大虚假内容。(一)《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涉嫌编造重大虚假内容、隐瞒重要事实。(二)《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拟综合决定:对*ST泽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6,000,440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各处以罚款。此外,证监会拟对部分责任人员采取年限不等的市场禁入措施。
若干意见》第3条规定,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企业的证券欺诈责任纠纷等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由上海金融法院试点集中管辖。“虽然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明确取消前置程序,投资者依据处罚事先告知也有权起诉,但
(本文由浙江赔,成效显著。其中,投资者诉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投资者诉祥源文化、赵薇等虚假陈述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资者诉辉丰股份虚假陈述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