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晚,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北京文化”)发布《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

公告显示,北京文化于近日收到北京登峰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登峰国际”)、北京壹同传奇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下称“壹同传奇”)、嘉影上行(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西虹市影视文化(天津)有限公司(下称“西红柿影视”),四家公司的起诉状。

其中,吴京持股90%的登峰国际,要求法院判令北京文化向其支付电影项目发行收入6169万余元及相关利息。陈思诚持股38.12%的壹同传奇,要求法院判令北京文化向其支付投资收益2910余万元及相关逾期付款损失。北京开心麻花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5%的西红柿影视,要求法院判令北京文化向其支付结算款项暂计2535万余元及相关逾期付款损失。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文化主要经营影视文化业务,包含电影、电视剧网剧、艺人经纪、文化旅游等,曾出品《我和我的家乡》《你好李焕英》《流浪地球》《芳华》《战狼2》等电影作品。

此外,北京文化还曾财务

近几年,北京文化股价持续低迷。截至7月7日收盘,北京文化报4.39元.股,总市值仅31.4亿元。而在2015年,北京文化股价曾达到43.17元/股。(文 |《财经天下》周刊 郑浩钧)


北京文化遭吴京、陈思诚关联公司起诉,要求支付发行收入等超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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