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起因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虚假陈述,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进展:
,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目前已有部分投资者诉公司虚假陈述案向南京中院提交立案材料。
索赔条件
2015年03月20日到2021年07月13日之间买入该股票,且在2021年07月13日收盘时仍持有。(以上仅供投资者参考,最终索赔范围以法院生效裁判认定为准)
需要准备的诉讼材料清单
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股民可以起诉索赔的上市公司目前有:东理进行中,案件的相关进展也将定期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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