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索赔•中公教育股票索赔最新进展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拟决定:一、对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二、对李永新、石磊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三、对王振东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四、对桂红植、罗雪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0.36亿元,分别占中公教育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5%和30.19%;该公司的行为构成虚假陈述。
021年12月16日收盘时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争取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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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流程:一、网上登记索赔的具体个股名称代码、损失金额、购入时间段、股份数量等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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