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2020年10月12日,安妮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厦调查字202010号),通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安妮股份进行立案调查。
2020年10月14日,安妮股份出具补充公告,披露“经自查,公司收购深圳市微梦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事项存在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目前证监会的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2021年4月2日收到证监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2015年3月2日安妮股份向深圳市智能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收购了微梦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并于当月起将微梦想纳入安妮股份财务报告合并范围。2015年3至12月期间,微梦想通过虚构交易确认销售收入,导致安妮股份2015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1065.9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876.22万元,占安妮股份当期利润总额的31.89%。厦门监督局对安妮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并对5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至30万元的罚款。
征集对象:
2016年3月10日至2020年10月13日(含当天)期间买入,并在2020年10月13日闭市以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产生损失的投资者。(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可索赔的损失:
1、前后投资差额损失;
2、所涉资金的佣金和印花税;
3、所涉资金利息。
索赔需支出的费用:
投资者需初步准备的证据:
1、证券营业部盖业务章的资金对账单
对账单必须包括的信息有: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成交时间、成交股票代码或股票名称、成交股数、成交价格、印花税、佣金等。(从第一笔买入开始一直打到最后一笔卖出,未卖出者要打出目前的股票库存股的情况;可以只打印该股票的对账单;但每页都要盖章);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开户确认单
需前往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包含沪深股票账户号码,资金账号及账户持有人的身份信息;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书(可以等确定符合索赔条件后再补邮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