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股份(002235)索赔条件:凡于2016年3月10日至2020年10月13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0年10月14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索赔依据】
2021年4月6日,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安妮股份,证券代码:002235)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明,安妮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5年3月2日,安妮股份向深圳智能时代等收购了微梦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梦想)51%股权。2015年3月起微梦想纳入安妮股份财务报告合并范围。
2015年3至12月期间,微梦想通过虚构交易,确认了来自卓某等7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导致安妮股份2015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1065.9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876.22万元,占安妮股份当期利润总额的31.89%。
安妮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据此,厦门监管局决定给予安妮股份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件进展】
2022年4月28日,安妮股份发布的《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此前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4 号),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况,公司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行为。部分投资者以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致使原告在证券交易中遭受经济损失为由,要求公司给予赔偿。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所涉诉讼在诉索赔金额约为3877.13万元,公司委托专业机构对上述案件中的投资者提交的证据及其股票交易情况进行详细分析,结合上市公司索赔案例以及综合评估系统风险以及其因素,公司对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相关诉讼确认了预计负债约581.57万元。
投资者诉安妮股份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由厦门市中级人
【索赔条件】
安妮股份(002235)索赔条件:凡于2016年3月10日至2020年10月13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0年10月14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所
18号20层2010室
民事侵权赔偿,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
投资者欲了解更多可索赔股票详见网站“索赔名单”。
【关于索赔流程】
详见“股票维权须知”。
1、准备索赔证据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待索赔股票对账单(自首次买入之日打印至今》;
2、递交证据材料
3、办理委托手续
我们收到您的证据材料并审核后,会将相关委托文件、诉讼文书等材料发送给
您的委托文件是否签收、您的案件是否立案、您的案件何时开庭、判决结果等后续进展,我们会通知您。
有意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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