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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公开客户端、网上公开首页都能找到我太原重工于2025年12月27日披露,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山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调查,公司此前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相关事项涉及一项风电工程项目。
根据调查结果,公司在相关年度通过多种方式对财务数据进行调整,导致部分年度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财务费用以及利润总额出现多计或少计的情况。
其中,2014年公司多计营业收入7.57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8.39%;多计利润总额1.55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63.89%,相关数据影响较为明显。
2016年,公司又多计营业收入7.52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7.58%。此外,2014年至2018年,
针对上述违法事实及相关情节,山西证监局依法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也受到相应处罚。
对于曾经买入太原重工股票并因相关事项产生损失的投资者,目前可以关注是否符合维权条件。依据预处罚,2015年4月11日至2025年7月25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5年7月2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且产生亏损的投资者,可进一步核对自身情况。(太原重工维权入口)
需要注意的是,股票索赔并非只看买入时间,还需要结合具体交易记录、卖出情况以及损失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了解是否具备维权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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