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300376)投资者索赔已有批量案获赔,继续代理投资者提交索赔立案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案件持续推进中,前期案件已有终审胜诉和调解赔付,进展顺利,维权成效持续显现。2026年讼时效内,未登记的投资者尽快加入。
回溯案件根源,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易事特在2017至2021年间存在系统性财务造假,通过三类无商业实质操作恶意粉饰报表,造假持续五年、性质恶劣。监管核查显示,五年间公司累计虚增营业收入超39.7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3429万元,2019年造假最突出,虚增营收占比达9.84%,连续五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易事特投资者索赔条件:2018年3月15日至2023年5月12日期间买入易事特股票,且在2023年5月1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均具备合法索赔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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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银亿股份、宝利国际、三房巷、超华科技、三圣股份、新纶新材、延安必康、祥源文化、香溢融通、金花股份、飞乐音响、中兵红箭、欢瑞世纪、圣莱达、济南高新、广东榕泰、辉丰股份、天娱数科、奥瑞德、金正大、海越能源、中潜股份、长园集团、工大高新、大东海、仁东控股、广州浪奇、宁波东力、宜通世纪、粤传媒、每日互动、华虹计通、上实发展、广东明珠、摩登大道、上海电气、宏图高科、跨境通、同洲电子等等。
需准备的索赔诉讼资料:
1、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及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起诉签字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