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5日,岭南股份002717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股票于2026年7月24日收盘价为0.99元/股,首次低于1元,触发面值退市风险,公司据此发布第一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将被终止上市且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此外,公司还提示,同时,公司因连续三年亏损、持续经营能力存疑、主要银行账户冻结及财务指标虚假记载等情形,已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最终处罚尚待广东证监局决定,公司董事会表示将积极采取措施改善经营并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后续信息披露。
2026年6月2日晚间,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岭南股份)披露,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未按规定披露资金占用事项、虚构苗木采购业务掩盖资金占用、未及时披露公司涉嫌犯罪被立案调查及风险提示等内容。
第一,资金占用与虚假记载。2021年,公司向8家供应商支付资金,大部分流入尹某卫及其配偶控制的账户,用于偿还贷款、缴纳税款等,构成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当年资金占用发生额5.4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23%,年末占用余额2.15亿元。公司通过虚构苗木采购业务和工程施工成本,虚增成本、虚减利润,导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第二,未及时披露刑事立案及强制措施。2024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河南省某公安局《调取证据通知书》,2025年1月16日收到《移送起诉告知书》,但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5年11月5日才披露相关情况。时任董事、副总裁何某锋因公司串通投标案于2025年2月13日、8月18日被继续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公司也未及时披露。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监管局拟决定对公司改正、警告并罚款800万元;尹某卫拟被警告、罚款1400万元,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其他当事人也拟被警告和罚款。公司股票因触及多项风险警示规定,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不过,早些时候,公司披露自查,存在原实控人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也针对此事项采取了一些措施。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在公司披露自查情况后,已有部分受损股民向法院递交起诉,主张赔偿损失。目前,尚等待法院的下一步程序。
关于索赔条件,主张赔偿。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据公开资料,岭南股份,主营园林绿化业务和文化创意业务,创意展示设计、活动创意策划等会展营销服务;水生态治理和生态修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