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开消息了解,近期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376)投资者索赔案件再次提交立案。该索赔示范案件已获得二审胜诉判决,且部分投资者已拿到了赔偿款项。案件持续进行中,提醒适格投资者可尽快准备材料参与索赔。
案情回顾:2024年12月31日晚,易事特(300376)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易事特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通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
二、通过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代采业务和代理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三、通过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综上,易事特通过上述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业务、融资性代采业务、代理业务和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导致易事特披露的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依据法院判决结果,该案件的索赔条件为:在2018年3月15日到2023年5月12日之间买入易事特(ST易事特,300376)股票,且在2023年5月12日之后卖出或持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