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月30日公告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ST东尼(603595)股价已连续三个交易日“一字”跌停。截至11月4日收盘,股价报19.56元/股,三个交易日累计下跌14.25%。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ST东尼主要涉及两项违法事实:
一是重大合同进展披露不及时。2023年1月,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尼半导体签订了一份6.75亿元的碳化硅衬底采购合同,但截至2023年10月末,该子公司仅完成前述合同交付进度的6.74%,此时已可预见无法按期履行,但公司迟至2024年1月才披露该事项。
二是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在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通过将研发费用违规确认为存货、未确认关联方代垫成本、未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等方式,累计虚增利润总额超过1.1亿元。
针对上述信披违规事项,浙江证监局拟对ST东尼处以700万元罚款;对沈新芳等6名相关责任人员分别处以60万元至350万元金额不等的罚款。罚没金额总计1570万元。
尼股票,且2024年1月6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二是在2023年3月11日至2024年4月27日期间买入ST东尼股票,且2024年4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
符合上述任一条件者,可通”(:11)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