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据中证协网站,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办、中国证监会等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和中国证监会《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 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新股市场投资生态,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了《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的决定》(以下简称《修改决定》),经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向中国证监会完成报备。《修改决定》现予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