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创股份(002308)虚假陈述案仍在持续进行,建议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尽快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2025年2月21日,威创股份(002308)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此前,威创股份(002308)于2024年9月18日公告拟被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

根据《证券法》等法律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虚假陈述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威创股份(002308)投资者索赔案已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在2023年6月21日到2023年12月23日之间买入威创股份(002308)股票,并且在2023年12月23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索赔。(后续根据调查进展可能会有所变化)

此外,团队曾代理以及正在代理的投资者索赔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索菱股份、宁波东力、供销大集、斯太尔、澄星股份、安控科技、吉药控股、神雾节能、围海股份、科林环保、中泰化学、日发精机、绝味食品、九有股份、西陇科学、特发信息、兴源环境、太和水等案件。


威创股份(002308)股票索赔案正在进行,投资者可继续索赔

股盾网提醒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