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准价为0.8569元。
基准价0.8569元如何得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案件的规定》,基准价是计算投资差额损失的核心依据,其确定需结合以下关键时间节点:揭露日:2024年6月18日,东方集团公告披露子公司16.4亿元存款受限,暴露出资金占用问题,该日被认定为虚假陈述的揭露日。基准日:从揭露日起,股票累计换手率达到流通股本的100%时,即2024年7月10日,确定为基准日。
基准价计算:揭露日至基准日期间(2024年6月18日—7月10日),每日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为0.8569元,此即法律认可的基准价。
如果你是在24年6月18号之前面买入,且在19号持有过且买入均价高于0.8569元,则差额部分可纳入索赔范围。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应尽早登记索赔,避免错过时效。同时,关注证监会调查结果及法院裁判动态,以调整索赔策略。东方集团索赔案为投资者敲响警钟,也体现了法律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受损股民需抓住法律窗口期,积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