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易事特股票索赔已有损失测算案例,受损股民抓紧诉讼

2025年1月1日,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易事特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易事特通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二、易事特通过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代采业务和代理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三、易事特通过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易事特通过上述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业务、融资性代采业务、代理业务和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导致易事特披露的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我会决定:易事特以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ST易事特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管辖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索赔条件为:

2018年3月15日2023年5月11日期间买入ST易事特股票,且在2023年5月11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江苏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

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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