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1 月 2 日,美好置业发布深交所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通报批评处分的公告。
公告显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 号)及深交所查明,美好置业于深交所上市期间,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对外担保,二是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和仲裁。
其中于 2021 年 8 月 4 日至 2022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发生诉讼和仲裁事项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2021 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2022 年 6 月 24 日至 2022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又发生多起诉讼和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 141258.2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 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31.37%。公司未按规定以临时报告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事件。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刘道明、时任副总裁李俊锋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冯娴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13.2.3 条的规定,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一、对美好置业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对美好置业时任董事长刘道明、时任副总裁李俊锋、时任董事会秘书冯娴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深交所给予的处分,深交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对于公司涉信披违规被罚事项,关注公号 ” ” ( :88 ) 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美好置业参与招投标项目 15 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 587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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