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司法服务企业的能动性,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中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定安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结合企业走访调研过程中反馈的普遍性问题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高频出现的法律风险,从近几年已生效案件中归纳整理出一批涉企典型案例,并向社会予以公开发布。

案例一

某科技有限公司

与海南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基本案情:

原告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海南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预制构件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为被告供应混凝土构件。原告依约向被告供应预制构件,截至2023年9月,原告累计向被告供应了价值860128.5元混凝土构件,被告仅向原告支付货款516817元。原告某科技有限公司经多次催要未果,就未付货款343311.5元向定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法院对被告海南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名下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调解结果: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研判,把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点,最终促成双方在较短时间内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公司以最小的诉讼成本确认了企业债权,被告公司通过分期支付货款的方式缓解了资金周转的压力,且因原告同意解除对被告公司账户的保全措施,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企业的经济利益。

典型意义:

本案中,涉案双方企业原本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调解不仅可以解决双方之间的现存争议,也为双方关系的修复和合作共赢留有余地。本案在办理过程中,定安法院聚焦企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积极作用,努力寻求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点,成功促成双方互谅互让、握手言和,既保障了原告公司的合法权益,又没有进一步加剧被告公司经营的困难,得到了双方公司的认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标题:《保护中小投资者案例|某科技有限公司与海南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保护中小投资者案例|某科技有限公司与海南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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