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海智能(002313)再收处罚,投资者索赔范围增加,第一段索赔时效仅剩4个月

2024年12月17日,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日海智能,证券代码:002313)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书》([2024]27 号)。

经查明,日海智能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3月2日,日海智能新增公司或子公司与多个主体的各类诉讼、仲裁案件共计40件,涉案金额合计26,756.15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1%,至2023年8月4日增至79件,涉案金额合计55,556.49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公司经自查,于2023年8月31日补充披露了上述案件情况。根据相关规定,日海智能应当及时披露上述事项,但公司未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不是日海智能第一次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并处罚,此前,2024年1月4日,日海智能就因信披问题收到过深圳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前次处罚中查明,日海智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日海智能2018年至2021年利润总额影响金额分别为虚增3,343.32万元、虚增368.29万元、虚增878.12万元、虚减3,014.19万元,分别占日海智能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37.58%、5.13%、1.5%、348.41%。上述事项导致日海智能20

日海智能第一次被立案调查后引发了大批投资者起诉日海智能要求赔偿投资损失,且前期部分案件已取得实质性进展:深圳中院经审理后判决日海智能公司应对投资者的部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至此,投资者索赔取得阶段性胜利,目前该案诉讼时效还有四个月到期,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仍可报名加入索赔队伍。

日海智能(002313)股民索赔条件:在2019年4月24日至2022年4月29日之间买入日海智能股票,并且在2022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以及在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8月30日之间买入日海智能股票,并且在2023年8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发起索赔。

股民朋友也可查找“赔资讯。

成功案例:

股份、中毅达、新纶新材、延安必康、祥源文化、香溢融通、金花股份、飞乐音响、中兵红箭、欢瑞世纪、圣莱达、济南高新、广东榕泰、辉丰股份、天娱数科、奥瑞德、金正大、海越能源、中潜股份、长园集团、工大高新、大东海、仁东控股、广州浪奇、宁波东力、宜通世纪、粤传媒、每日互动等等。

需准备的索赔诉讼资料:

1、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及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

特别注意:对账单需要有股东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资金账号、证券代码、股票买卖的时间、成交价格、成交数量等内容,如果该股票目前还有持股,还需要打印库存股的清单。买卖交易较多的,除提供纸质版外,还请提供交易记录的EXCEL电子版。

2、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起诉签字材料。


日海智能再收处罚,股民索赔范围增加,第一段索赔时效仅剩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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