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宇)近日,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在对一小区开展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小区在地下车库疏散通道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执法人员要求物业管理单位限期整改,但在复查时发现该单位整改不到位不彻底,消防部门依法对其处以罚款。
“《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中明确要求,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此前,在海淀区一高层住宅小区,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发现有电动自行车堵占地下车库疏散通道后,现场向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负责人讲解了相关规定,并向其告知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的火灾风险,要求其整改并消除火灾隐患。
12月10日,当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上述小区复查时,发现物业管理单位已采取临时性措施,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但执法人员查看车库监控录像发现,部分时段仍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现象。
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认定该小区物业管理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对该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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