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9日,金正大(002470)公告披露,深交所对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临沂民营经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经查明,2022年3月1日,民营投资基金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金正大集团风险化解工作专班出具《重整投资人关于未来经营的业绩承诺和经营承诺确认函》称,“自重整计划裁定批准后第一年,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销售收入不低于80亿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重整计划执行期内每年的销售收入和利润目标增长均不低于5%”。2022年4月29日,民营投资基金通过金正大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在公告中披露前述内容。

根据金正大披露的年度报告,2022年和2023年,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9.82亿元和-9.71亿元,与民营投资基金2022年4月29日公开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确认函》相关内容相差较大。民营投资基金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的相关信息披露对投资者形成误导

已有投资者获赔付,索赔时效将于2025年1月3日期满,错过将失去挽损权利2016年3月29日(含)至2019年4月29日(含)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关系

2024年前三季,金正大实现营收63.96亿元,同比下降5.29%;归属净利润1.801亿元,同比增长.72%;基本每股收益0.0548元。

注:(1)索赔条件及诉讼时效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文章内容主要参考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3)本文观点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


金正大(002470)索赔:间接控股股东被公开谴责,挽损时效即将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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