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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11
东方集团
2024年11月13日,东方集团(600811)披露《关于股票交易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近期股票价格波动较大,公司生产经营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已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启动预重整,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被实施破产清算并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将可能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案情回溯
东方集团(600811)仍在立案调查阶段。
符合索赔条件可索赔
在2024年6月22日之间买入东方集团(600811)股票,并且在2024年6月22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索赔。(后续根据调查进展可能会有所变化)
索赔登记
团队曾代理以及正在代理的投资者索赔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飞乐音响、抚顺特钢、新大洲、金刚玻璃、天目药业、天娱数科、金花股份、同洲电子、仁东控股、柏堡龙、苏大维格 、保利联合、国旅联合、中青宝、中利集团、高鸿股份、卓郎智能、空港股份、康隆达等案件。
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