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股民索赔平台股票索赔消息,2024年11月20日晚间,同德化工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8 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72024005 号),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晋证监处罚字〔2024〕3 号)。

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同德化工涉及的主要信披违规与转让子公司同蒙化工股权有关。山西证监局认为:同德化工本次转让同蒙化工 100%股权预计产生利润 17,709.86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 96.15%,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三项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重大事件,但同德化工未按规定披露《框架协议》有关信息,直至 2024 年 1 月 30日发布《关于公司收到民事诉讼传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时,才予以提及。

2023 年 8 月 30 日,同德化工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于转让清水河县同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框架协议》,2023 年 8 月 31 日,同德化工决定终止与广东宏大的股权转让交易。因为此事,引发同德化工与广东宏大的民事诉讼,不过此前在2024年11月15日,同德化工发布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显示,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已经驳回广东宏大的上诉,依据判决结果,上市公司无需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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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化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可参与索赔,不过同德化工的索赔时段较短,预计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不多。

附图:同德化工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同德化工索赔: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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