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关注的是,11 月 1 日晚间,智动力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该日,智动力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吴加维、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陈奕纯、董事兼副总经理陈丹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下发的三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7202436 号、证监立案字 007202437 号、证监立案字 007202438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吴加维、陈奕纯立案;因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公司股票,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陈丹华立案。
据智动力 2024 年三季度报告,吴加维和陈奕纯系夫妻关系,截至报告期末,吴加维、陈奕纯为公司第一及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 18.03%、15.44%。
另据智动力招股说明书披露,陈丹华系陈奕纯叔父之女。
凡是在上市后至 2024 年 11 月 1 日期间买入,并且 2024 年 11 月 1 日收盘时持有智动力股票的投资者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 ” “(:88)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值得一提的是,10 月 29 日,智动力发布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 年 10 月 29 日 15 点整,智动力在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村小布二路 10 号东莞智动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了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主持人是董事长吴加维。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 < 公司章程 > 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