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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公开客户端、网上公开首页都能找到我们!近日,据公开消息,部分投资者诉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蓝盾股份,证券代码:300297)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收到一审胜诉判决。该案索赔条件暂定为:2018-04-26到2021-12-29之间买入股票,且在2021-12-30收盘时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请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尽快加入。(蓝盾退维权入口)
此前,2022年8月18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3号)。经查,蓝盾股份违法事实如下:中经电商2017年、2018年、2019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929,418.22元、164,709,504.62元、79,115,644.30元,占蓝盾股份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6.22%、7.22%、4.12%;分别虚增利润总额,929,418.22元、164,709,504.62元、79,115,644.30元,占蓝盾股份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6.79%、33.74%、8.33%。上述情况导致蓝盾股份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罗建欣
依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最新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1、案件诉讼时效为3年,诉讼时效经过后起诉,投资者会丧失胜诉权。
2、投资者需准备索赔材料清单:
2.1、股票交易记录(或对账单);
2.2、证券账户证明材料;
2.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上述提示索赔条件、赔付对象及范围等仅供参考,最终以法院生效的判决认定为准。
,在投资者实际获赔后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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