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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关于卓锦股份(688701)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上海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卓锦股份向投资者赔偿部分投资损失。

经查,2023年4月29日,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浙江监管局下发的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3]6号)。经查明,卓锦股份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21年下半年,卓锦股份将部分成本以保证金名义计入往来款,虚减营业成本 27,965,247.68 元,进而虚增利润总额27,056,697.68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1.47%、57.84%,导致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信息不真实、不准确,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初步判断卓锦股份的索赔条件为:

索赔条件

在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10月30日之间(含当日)买入,并在2022年10月30日收盘未清仓的受损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请符合条件的其他投资者尽快联系我们参与索赔。

需准备以下索赔证据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需证券营业部盖章);

3.涉案股票对账单(自首笔买入打印至今,证券营业部盖章);

证据材料可通过以下方式递交:

2.通过邮政快递或顺丰快递邮寄。

办理委托手续的流程如下:

1.收到上述资料后,会对投资者是否符合索赔条件进行审核,并计算损失;

2.对于符合

3.对于不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我们会将上述材料返还,无需担心个人信息泄露。

关于后续维权事宜:

立案、调解、开庭

1.赔偿款将直接打入投资者的证券账户或银行账户;

费不会超过获赔款额的 20%。

特别提示:


卓锦股份(688701)投资者一审胜诉,还有没申请索赔的股民吗

股盾网提醒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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