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一次成功的刑事辩护,究竟需要付出怎样的努力?飒姐今天就以团队的一场成功案例为例子,和各位老友说说一次成功的辩护究竟需要什么。
01
开了个现货交易平台,竟构成诈骗?
飒姐团队办过很多诈骗类和非法经营类的犯罪,今天要讲的就是一起某企业家涉嫌重大诈骗案。飒姐的客户A总系涉案某商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该商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成立以后致力于搭建电子现货交易平台,发展代理商吸引现货交易客户到平台进行现货交易,公司可以此赚取交易手续费。代理商则包括普通代理商和综合代理商。普通代理商负责发展客户到平台进行现货交易,综合代理商除了普通代理商的业务外,还有特殊的交易账户,可以获取后台交易数据、享有大比例资金杠、免收手续费等权利。综合代理商利用上述权利雇佣操盘手利用资金和信息优势操纵交易量和交易价格,并将获利与涉案商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分成。
该案案发后,公诉机关认为涉案某商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的客户在利用该公司的平台进行现货交易的过程中出现亏损,而亏损是由于平台的综合代理商利用操盘手操纵市场价格造成的,且综合代理商操纵市场的价格与涉案公司有分成,故A总作为该涉案公司的董事长,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且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应判处无期徒刑。
像这样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有社会影响针尖上跳舞的技术”与“沙漠里取水的信念”。
02
针尖上跳舞
刑辩技术之一
所谓针尖上跳舞的技术,就是必须抓住该起案件论证过程中的弱点,也就是必须抓住整起案件的罩门。这个案子的“弱点”是什么?答案非常明了——在欺骗行为、非欺骗行为交织的案件中,并不是所有的被告人都构成诈骗罪。只有行为人获取财物时起决定性作用的手段是诈骗,且受骗人自愿向被告人交付财物导致财产损失的,才构成诈骗。而这两点也是诈骗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核心特征。
而在该案中,对被告人获取客户亏损资金起决定性作用的是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而不是欺骗行为。欺骗行为只是在为曹总市场行为创造条件,本身并不能认定受骗人是因为欺骗行为而向被告人交付财物。也正因如此,整个案件不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被告人不构成诈骗罪。
消磨信心。也正因如此,找到案件弱点,一击必中,这是在针尖上跳舞的技术,也是刑辩团队的核心竞争力所在。
03
沙漠里取水
刑辩技术之二
从几百本案卷中抽丝剥茧找出那根能揭开谜团的金线,串起整个案情并得出有效的辩护意见,没有点针尖上跳舞的技术显然不行。但即使找到了案件的“罩门”,如何把这个“罩门”让所有人都满意的方式呈现出来,也是一门技术,或者更准确说,是一门信念。
和绝望就好像在沙漠里找水,简直能把人逼疯。
这就要求“沙漠里取水”的信念的由来。怎么做才能把已经拟好的辩护意见以控方、法官可以接受的方式给出?很简单——人性就是不喜欢看字而喜欢看图,不喜欢大段的分析而喜欢简单的表格展现。于是在案子中飒姐团队会准备各种各样的图表,以直白的方式展现案件发展、展现系争焦点,人总是被图表吸引的,不是吗?
就拿这次要分享的案件来说,飒姐团队制作了诈骗罪的必要条件及本案情形的对比表格,制作了控方的指控流程表格,制作了交易价格走势图等等一系列表格:
沙漠里取水,精髓是什么呢?就是无数次无数次的尝试,不断地通过直观的图表、直白的话语让法官、控方知道案件确有问题,如果按照既往思路判,一定会出错。就在这样无数次的说服中才能让案件的真相揭露,让被告人沉冤得雪。
写在最后
都满意的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