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资者诉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网络(维权),002175)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索赔时效已过大半。依据“三年诉讼时效”原则,该案件的索赔时效将于2023年11月份届满。投资者前期已有终审胜诉判决,在此提醒,还未参与索赔的适格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为自己挽回损失。

东方网络(002175)此前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广西证监局立案调查,经过一年的调查,证监会认定东方网络(002175)存在延迟披露重大诉讼事项,因此,对东方网络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的行政处罚。由此引发了投资者索赔诉讼案件,目前该案件已有多次投资者胜诉判决,且部分投资者已经拿到赔偿。根据民事诉讼法“不告不理”的原则,因东方网络(002175)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导致投资受损的投资者若不主动依法索赔,上市公司不可能主动赔付。依据法院终审判决结果,该案件的索赔条件为:在2019年4月26日到2019年8月8日之间买入东方网络(002175)股票,且在2019年8月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拥有东方网络(002175)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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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络(002175)投资者已拿到赔偿金,索赔诉讼可继续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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