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虹计通300330(已退市但不影响维权)股民维权示范案件两审均为股民获胜。一审法院委托了第三方机构对原告的投资损失进行核定,并按核定金额判决原告胜诉,二审维持原判。法院同时还向我们发送了尚未判决案件的核损报告,我们另外还有批量案件在诉讼中,如已委托我们,尚未有结果的请耐心等待。维权仍在进行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股民可以报名:
在2018.4.12到2021.11.26之间曾买入华虹计通300330股票,且在2021.11.26收盘仍有一些持股。
诉讼时效只剩最后4个月,报名请抓紧时间!
回顾本案,2022年12月30日,华虹计通300330公告称收到了上海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2]50号),证监局经调查认定:
2017年华虹计通通过虚假贸易和少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导致其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财务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具体分为两部分:
一是华虹计通组织策划与上海仪电物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仪电物联)、上海中卡智能卡有限公司、中京复电(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或上海鸿仪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了三笔四方贸易,采购销售形成闭环,贸易相关资金几天内在四方参与主体之间完成等额或相近金额的循环,且没有对应的实际物流,前述贸易为虚假贸易。该贸易中,华虹计通通过向仪电物联虚假销售货物,虚增营业收入16,116,068.42元,虚增营业成本15,383,760.66元,进而虚增营业利润732,307.76元,占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营业利润的约13%。
二是由于往年存在工程合作关系,华虹计通2017年初对仪电物联存在18,494,164.33元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为缩短应收账款账龄,少计提坏账准备,华虹计通将2017年因前述虚假贸易对仪电物联形成的含税营业收入18,855,800元全部确认为应收账款,并将当年虚假贸易项下收到的仪电物联回款18,521,000元首先用以冲销以前年度对仪电物联的长账龄应收账款,实现当年少提坏账准备8,231,633.95元,进而虚增营业利润8,231,633.95元。通过前述虚假贸易和会计处理,共导致华虹计通2017年虚增营业利润8,963,941.71元。
据此,证监局决定对华虹计通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专业为投资者代理证券维权,已有大量成功获赔案例。此前早已代理华虹计通股民起诉到法院,当前正等待法院审理。符合条件的股民可以报名参加维权,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委托我们,我们可采用风险代理模式,只有实际拿到赔偿款之后才会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