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9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2023年6月21日,宜通世纪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宜通世纪违法主要事实如下:2016年10月,宜通世纪启动重大资产重组,以发行2,178.99万股及支付现金44,000万元的方式向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泰健康)原实际控制人方炎林等16名交易对手方收购倍泰健康100%的股份,交易总对价为10亿元。收购完成后,倍泰健康成为宜通世纪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宜通世纪合并会计报表编制范围。2017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倍泰健康通过财务舞弊行为,虚增收入9,734.39万元,虚增成本5,260.9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083.86万元,分别占宜通世纪当期披露数额的3.7%、9.75%和 15.67%,导致宜通世纪2018年4月3日披露的《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4月11日披露的《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更新后)》存在虚假记载。除了宜通世纪投资者索赔案,远程股份(002692)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案也还在持续推进。2023年10月21日,远程股份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未及时披露且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二)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三)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或有负债;(四)未及时披露且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诉讼和仲裁。018年4月3日到2022年11月4日之间买入宜通世纪股票,并且在2022年11月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以及在2018年4月26日到2022年12月30日之间买入远程股份股票,并在2022年12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均还可发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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