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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为正文
]article_adlist–>6月26日,
紫阳法院红椿法庭联合
“知心姐姐”爱心工作室
合力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
1
案情回顾
2023年1月,商洛市商州区贾英俊(文中人物均为化名)与紫阳县东木镇甄美丽通过网络相识,后确立恋爱关系。经过一段
2024年3月,甄美丽与贾英俊产生矛盾,并向贾英俊提出分手,贾英俊挽留无果后同意,但要求甄美丽返还恋爱期间的转账和支出,甄美丽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未返还。
无奈之下,贾英俊起诉至紫阳县人民法院,要求甄美丽
2
法院调解
沟通,了解案件具体情况。
甄美丽表示恋爱期间贾英俊确实给自己转过账,但自己也给贾英俊转过000余元,贾英俊起诉的金额与实际不符,且甄美丽表示自己愿意退还一部分金钱,但是贾英俊认为金额太低,所以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
了解到矛盾症结所在,承办法官遂提议双方当事人来法庭面对面进行现场对账,贾英俊与甄美丽均表示同意。承办法官还邀请“知心姐姐”程开兰(系红椿镇街道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兼任人民调解员)来到法庭一同对此案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知心姐姐”程开兰和承办法官首先将双方提供的转账记录进行详细核算,并告知双方其恋爱期间的经济往来有几种不同的类型。恋爱期间,情侣双方为了维系感情所产生的一方出钱用于吃饭、看电影、节日、纪念日送红包、礼物等日常生活开支通常属于赠与行为,一般不予返还,而双方意思表示清楚是借用或者借款关系的,出借人是可以依据债权债务关系主张返还的。
同时,“知心姐姐”程开兰和承办法官从法律角度、道德观念、人情世故等方面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通过长达五个小时的明法析理和耐心劝导,贾英俊和甄美丽各自认识到了存在的问题,愿意有所让步,积极解决此事。
6月26日,甄美丽与贾英俊达成调解协议,甄美丽当场向贾英俊返还150000元,并于6月30日前向贾英俊返还金镯子2个、翡翠手镯1个,双方不再因此事发生任何纠纷。调解结束后,双方当事人依据调解协议向红椿法庭申请司法确认。
3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中,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接收人等事实,认定彩礼范围。
下列情形给付的财物,不属于彩礼:
(一)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间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
(二)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
(三)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官寄语
FAGAUNJIYU
陈顺苗 承办法官
恋爱中在感情尚好时,很容易在金钱往来、购买物品等事情上比较大方随意,只为讨得对方欢心。但当感情出现问题时,有可能因为之前的财物问题产生纠纷。
2024年2月1日起实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明确了彩礼与一般给付财物的区别。因此出于对恋人爱意的表达赠送财物原本是正常的事,但是也要量力而行,避免让物质成为感情枷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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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紫阳法院
编辑:浩南
责编:海涛
审核:马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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