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4日,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日海智能)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8号)。
2023年7月13日,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称,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处罚决定书指出日海智能四方面的违法事实,但均未相关项目核算错误。
第一,商誉减值金额核算错误。日海智能2018年对持股73.20万元。
第三,重庆联通IDC项目核算错误。日海智能2019年1月与重庆联通签订《重庆联通水土3号楼IDC机房设备租赁及技术服务合同》,约定将相关IDC机房设备租赁给重庆联通使用,设备租赁期为96个月,占租赁资产预计使用寿命10年的80%,且租赁期满后如承租方继续租赁则出租方应免
第四,重大融资成分项目核算错误。2019年,日海智能全资子公司深圳日海物联、全资孙公司上海芯通与相关公司签订的5个项目的合同,付款方式均为分期,日海智能未按规定计算重大融资成分对交易价格的影响,导致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财务费用、信用减值损失等会计科目核算错误,合计对2018年至2021年利润总额影响金额分别为多记213.12万元、多记368.29万元、少记1,015.54万元、少记1,706.07万元。
日海智能20
上述相关年度报告财务数据。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监管局对日海智能处以400万元罚款,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员。
日海智能于2023年6月16日披露几份关于更正会计差错的公告,包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02313,并且在2022年10月31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考虑选择起诉索赔。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值得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据公开资料显示,公司主营业务是无线通信模组业务、通信基础设备业务和通信工程服务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