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 | 阑珊   编 | 深海

6 月 17 日,*ST 富润发布关于股票异常交易波动的公告。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2024 年 6 月 14 日、2024 年 6 月 1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相关重大事项风险提示显示,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股价低于 1 元而终止上市的风险。股票 2024 年 6 月 17 日收盘价为 0.97 元,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7 个交易日低于 1 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第 9.2.1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 上交所 “)仅发行 A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值得关注的是,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8 号、〔2024〕19 号、〔2024〕20 号)。

代理商的名义,向侠某行 ( 上海 ) 广告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侠某行 ) 或其安排的微岚某空 ( 北京 )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流量后,销售给双方商定的上海某韵广告有限公司、西藏某韵广告有限公司、拉

12.04%、13.3%;2021 年虚增营业收入 1.43 亿元,虚增营业成本 1.43 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 10.87%、11.11%;2022 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 2.09 亿元,虚增营业成本 2.07 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 69.05%、69.79%。

年年报和 2022 年半年报等报告的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调整。

综合考虑本案违法事实系虚构业务、违法行为持续时间、公司已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询问及提供材料等情况,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一、对 *ST 富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550 万元罚款;二、对赵林中、江有归、付海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250 万元罚款。

2023 年 4 月 27 日期间买入,且在 2023 年 4 月 27 日收盘持有 *ST 富润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 ” 雷助吧 ” ( 雷助码:88 ) 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 富润经营范围包括信息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及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凭许可证经营),针纺织品、服装的制造、加工,仓储,物业管理,经济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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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富润股票异常波动,已被罚受损股民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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