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类强制退市程序

1.停牌

上市公司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指标之一交易所对公司股票或存托凭证实施停牌。

2.发出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

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前,向公司发出拟终止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的事先告知书。

3.终止上市决定

交易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的决定。

4.摘牌

交易类强制退市不设退市整理期,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公司股票或存托凭证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摘牌。

财务类/规范类/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程序

1.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上市公司触及退市风险情形之一,公司股票或存托凭证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2.停牌

上市公司触及财务类/规范类/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指标之一,交易所对公司股票或存托凭证实施停婢。

3.发出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

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前,向公司发出拟终止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的事先告知书。

4.终止上市决定

交易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的决定。

5.退市整理期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公司股票或存托凭证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6.摘牌

遐市整理期届满后,公司股票或存托凭证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摘牌。

主动退市程序

1.停牌和提交申请

上市公司触及主动退市指标之一,向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或存托凭证停牌。同时向交易所提交主动终止上市申请。

2.作出终止上市决定

交易所受理主动终止上市申请后,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的决定。

3.摘牌

主动终止上市不设退市整理期,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公司股票或存托凭证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摘牌。

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


上市公司退市新规—退市规则概览

股盾网提醒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