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据公司初步了解,本次立案涉及公司未及时就日常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等相关事项。

值得关注的是,2021年5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对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俞杰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查明,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亿实业或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时任董事会秘书俞杰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日常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

物流作为关联方,也未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及时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1年4月6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补充确认事项。

二、闲置自有资金理财超出股东大会授权额度。

2021年2月9日与2月20日,公司披露《关于补充确认及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及更正补充公告称,截至2021年2月,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单日最高投入余额达到57,736万元,超出股东大会授权的3.2亿元额度。最高超出金额为25,736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48%。2021年2月25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闲置资金理财补充确认事项。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俞杰予以监管警示。

根据《证券法》和证券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一旦证监会认定晋亿实业信息披露违法并作出行政处罚,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时仍持有晋亿实业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预登记。二、在2021年11月19日收盘时仍持有晋亿实业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预登记。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

投资者索赔预登记应提供证券户主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等。


晋亿实业涉嫌信披违规被立案 或引发投资者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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