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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和利息损失等。

二、特别提醒: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已被证监会作出拟行政处罚,诉讼索赔工作已进入可起诉阶段。恒大如已经资不抵债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信息披露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控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为恒大相关债券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都或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案件始末:

2023年8月10日,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告《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年度报告(2021年)》《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年度报告(2022年)》《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8月17日,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告收到《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720230092号),因本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4年3月18日,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经查明,恒大地产、许家印等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入的 78.54%,对应虚增成本2,988.68亿元,虚增利润512.89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86.88%。

三、恒大地产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一)恒大地产未按期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中期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8 月10日,恒大地产公开披露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中期报有1,533笔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5,000 万以上)未按规定及时予以披露,涉及金额4,312.59 亿元。(三)未按规定披露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截至2023年8月31日,恒大地产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共有2,983笔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未按规定及时予以披露,涉及金额 2,785.31 亿元。

针对恒大地产三项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拟决定:1.责令恒大地产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1.75亿元的罚款;2.对许家印给予警告,并处以4700万元的罚款;3.对夏海钧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的罚款;4.对潘大荣、潘翰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900万元的罚款;5.对柯鹏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6.对甄立涛处以200万元的罚款;7.对钱程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

许家印决策并组织实施财务造假,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夏海钧组织安排编制虚假财务报告,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2015年《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许家印、夏海钧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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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债券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启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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