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金融界5月30日消息,天娱数科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大连中院的《民事判决书》,关于颐和银丰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判决驳回原告颐和银丰对被告天娱数科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34.31万元,由原告颐和银丰负担。如对此判决有异议,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大连中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此外,截至公告披露日,大连中院已经受理立案的案件1,145起,涉及诉金额约5.06亿元,已判决案件1,064起,诉讼判决赔偿金额合计约1.19亿元;公司已完成赔偿案件663起,已完成赔偿金额合计约6828.17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