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30日,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代码:603003,简称:)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暂定索赔范围:2023-04-28到2024-04-30之间买入股票,且在2024-05-01收盘时卖出或仍持有。(最终以法院裁决为准)

索赔材料:

一、买卖龙宇股票的对账单原件

(1)对账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

(2)对账单从第一次笔买入龙宇股票开始打到打印日当天,目前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还须显示剩余持股总数。

二、投资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开户确认单;


龙宇股份收监管措施 受损股民或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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