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澄星# #600078#
2022年9月15日,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澄星股份,股票简称:ST澄星,代码:600078)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依法起诉索赔。
并处以二百万元罚款;2.对澄星集团处以二百万元罚款;3.对部分责任人员处以罚款,对部分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值得关注的是,2019年2月14日,澄星股份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此后,陆续有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向法院起诉澄星股份索赔。
根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虚假陈述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
入ST澄星股票,并在2021年4月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索赔,成效显著。其中,投资者诉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投资者诉祥源文化、赵薇等虚假陈述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资者诉辉丰股份虚假陈述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