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对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武汉凡谷,股票代码:002194)证券索赔案陆续做出二审判决,大部分投资者都已取得胜诉判决。根据二审判决,符合以下条件的股民可以向武汉凡谷索赔:在2016年7月30日至2017年3月24日期间买入武汉凡谷股票,并在2017年3月25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武汉凡谷股票的投资者可进行索赔。但由于很多投资者并不知道亏损后可以向上市公司索赔,所以浪费了这个挽回损失的机会。

武汉凡谷遭遇股民起诉索赔自证监会2018年3月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开始,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武汉凡谷在2016年半年报和三季报中存在虚假信息披露行为,处罚文件显示,武汉凡谷2016年半年度报告合并报表虚增营业利润1559万元,虚增存货1559万元,虚增的营业利润占当期披露营业利润的51.17%。另外,武汉凡谷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报表虚增营业利润3811万元,虚增存货5370万元,虚增的营业利润占当期披露营业利润的115.09%。

▲索赔时效: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等证券欺诈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得法院支持。

▲索赔流程:

1、查看自己的股票交易记录是否符合可索赔条件;

账号);3.证券公司打印的买卖股票对账单原件(买入之日至全部卖出之日所有信息)。

▲索赔依据: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证券法》。

▲以往案例:

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引发投资者索赔已有相当多的案例可供参考,例如:大智慧超华科技祥源文化等案件,投资者可自行查阅相关案例。

法律声明:

本文仅供参考,因法律从业人员对法律问题可能存在不同理解,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本文仅是对事实的法律评论,不得作为进行任何投资的决策参考!


炒武汉凡谷亏损的股民注意,符合这个条件你就可以索赔

股盾网提醒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