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中小投资者维权法律意识、鼓励中小投资者依法维权,2018年11月30日,最高法、证监会两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进一步畅通投资者诉求表达和权利救济渠道,夯实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保护其合法权益。致力于提升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意识,维护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实行为遭受损害的投资者权益。
随注册制改革的全面推行,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制度正成为规范资本市场的“压舱石”。在“严监管”背景下,不少公司出现业绩大变脸,从而引发监管部门关注,可能导致投资者出现较大风险甚至大幅亏损。
以最近的业绩变脸事件为例:
NEWS
罗普特“业绩大变脸”
证券代码:688619
2023年5月17日晚,罗普特(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619)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已被立案调查。消息一经公布,公司股票应声下跌,单日跌幅最高达14.7%。随后公司对上市以来财务年报中的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
2023年8月26日,公司披露厦门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公司及相关责任高管进行行政处罚。调。
根据《证券法》和2022年1月22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下称“《若干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构成虚假陈述的,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
以罗普特为例,我们就投资者关注进行以下重点解读:
问
1、公司只是提前确认收入,是否构成虚假陈述?
答
公司主要是通过提前确认项目收入以调节财务报表中的营收和利润。根据《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虚假记载的定义明确指向在披露的信息中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重大不实记载,或者对其他重要信息作出与真实情况不符的描述。
问
2、如何确定能否提起索赔?
答
应以投资者购入并持有公司股票的期间为定。由于公司的各虚假记载行为具有高度关联性,可以确认第一次实施虚假记载行为时(2021年4月20日)即为虚假陈述实施日;鉴于前述财务虚假记载行为持续至2023年5月17日被立案调查之际才被公众所知悉,故2023年5月17日可视为虚假陈述揭露日。
因此,投资者在2021年4月20日(实施日)至2023年5月17日(揭露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3年5月17日(揭露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若期间产生的差额损失与公司虚假陈述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可以就差额损失及相对应的交易税费、佣金进行维权索赔。
问
3、可以索赔的对象有哪些?
答
根据《若干规定》第五部分的相关规定,除公司以外,公司高管及中介机构对虚假陈述存在过错的,也应当就其过错责任的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问
4、投资损失与虚假陈述行为的因果关系如何确定?
答
揭露日次日,公司股票价格及交易量都有非常明显的变化,可见虚假陈述行为与“业绩变脸”、投资者损失具有一定因果关系。
问
5、如果虚假陈述因果关系成立,相关损失能全部得到支持吗?
答
证券市场瞬息万变,其影响因素也是错综复杂的,如果虚假陈述的责任人能够证明投资者的损失部分或者全部是由他人操纵市场、证券市场或行业的系统性风险、证券市场对特定事件的过度反应、上市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等其他因素所导致的,在司法实践中会根据上述其他因素的影响程度相应减轻或者免除赔偿责任。
如上述分析,这类业绩大变脸的案例不在少数,投资者在踩雷的同时,有权拿起法律的武器,就所遭受的损失依法向相关责任主体进行索赔。
(附近期部分可索赔清单)
序号股票名称股票代码买入时间节点*在此期间买入持有时间要求*该日收盘时有持仓1南方精工0025532023.6.20至2023.7.42023.7.42罗普特6886192021.4.20至2023.5.172023.5.173中国中期0009962023.2.1至2023.4.282023.4.284西陇科学0025842021.4.29至2023.4.282023.4.285鼎龙文化0025022022.4.30至2023.4.282023.4.286华铁股份0009762021.4.30至2023.4.282023.4.287红相股份300427至2023.4.282023.4.288交大昂立600530
2017.4.22至2023.4.262023.4.269新野纺织2017.4.20至2023.4.262023.4.26
10宁科生物6001652022.11.23至2023.4.52023.4.511博天环境6036032018.4.28至2023.3.302023.3.30制、法财税一体化等。我们以“诚信、勤勉、卓越”为理念,致力于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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