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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日,*ST博天(票代码:603603)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依据2005年《证券法》及2019年修订的《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对博天环境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举行了听证会,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根据博天环境之前的公告显示,该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3年4月3日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42023006 号)。
经查,*ST博天违法的事实如下:
博天环境虚增营业收入、利润的主要方式包括:一是未及时对已终止的设备销售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并通过签署虚假委托付款协议的方式抵消虚增收入引起的往来款项,此类情形涉及合肥清溪项目;二是未及时对已竣工结算的项目进行会计处理,并通过签署虚假委托付款协议的方式抵消虚增收入引起的往来款项,此类情形涉及兖矿榆林100万吨/年煤间接液化示范项目污水处理厂及回用水处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等EPC项目;三是使用无商业实质的验工计价凭证确认工程进度,并通过签署虚假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委托付款协议的方式,隐瞒虚增收入的情况,此类情形涉及雷州市村级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等PPP项目。
具体影响情况如下:2017年,博天环境虚增营业收入34,739.80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1.40%;综合考虑相关减值的影响,虚增利润11,801.65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0.68%;2018 年,博天环境虚增营业收入109,847.85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5.33%;综合考虑相关减值的影响,虚增利润50,144.73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23.80%;2019年,博天环境虚减营业收入2,874.52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0.99%;综合考虑,综合考虑相关减值及投资收益调整等因素影响,虚减利润24,944.2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7.37%。
虚假记载。
基于前述违法事实,证监会决定:
一、对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
二、对赵笠钧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
三、对苏峰峰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
四、对李璐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
五、对高峰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的罚款。
鉴于此,表示,符合维权条件的投资者:
于2018年4月28日之后买入*ST博天,且在2023年4月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博天的亏损投资者。
最终索赔条件由法院生效判决确定。
索赔所需材料:
1.投资者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证券开户确认单(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并加盖公章)。
3.股票交易记录单(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并加盖公章,对账日期:首笔买入该股票至今)。
注意:
①优先打印单只股票对账单,如无法打印单只股票对账单,打印全部股票对账单;
②交易频繁的投资者请同时准备电子版对账单EXCEL格式;
③如果通过多个证券账户或通过信用账户买卖过股票的,需打印所有账户单只股票的交易记录。
索赔流程:
1.联系我们;
2.投资者打印对账单等材料;
3.签订委托手续;
5.等待判决与执行。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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