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服务中心董事长夏建亭围绕“以投资者教育为基础,投资者服务为创新,持股行权、纠纷调解、支持诉讼为特色”的

各法院专家对虚假陈述侵权审判的思考和公益维权诉讼等提出相关建议。其中,上海金融法院申诉审查及审判监督庭副庭长、研究室主任许晓骁提出,可合作推进普通代表人诉讼常态化、探索证券公益诉讼、探索落实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和丰富投保机构支持诉讼方式。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借贷审判庭审判员李喆表示,目前审理中面临虚假陈述行为证明难、案件疑难复杂争议多、诉讼主体增加和损失测算程序正当性有争议等困难,亟待研究解决。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审判员林银勇分享了对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纠纷与破产债权确认的协调衔接、非系统性风险测算争议等问题的观点。

针对股东代位诉讼的诉讼费减免问题,与会各方建议最高人民法院予以明确。与会各方同时认为,投保机构发起的股东代位诉讼由案涉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具有一定合理性。

投资者服务中心总经理黄勇表示,投资者服务中心将积极选市场贡献力量。


研讨维权诉讼业务 投资者服务中心召开公益律师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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