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9日,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新《关于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风华高科技于近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严徐、付华等共 114 名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起诉金额合计1742万余元,上述诉讼案件将于 2022 年 9 月 19 日开庭。

2022年7月18日,风华高科《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显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风华高科向尹军乔等 70 名投资者赔偿损失 4,930.90 万元,并承担一审和二审案件受理费用 83.60 万元。

(代码:000636)索赔条件为:2016年3月29日至2018年8月7日之间买入,并且在2018年8月7日收盘时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同时提示广大投资者,本案诉讼时效截至今年11月份,剩余不足三个月时间,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申报。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原告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原告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相关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或开户确认单;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

索赔报名:

征集活动。


风华高科再增114名投资者索赔诉讼,诉讼时效不足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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