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晚间,ST鹏博士(600804.SH)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及重大合同,以及连续十一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拟决定对ST鹏博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万元至1500万元罚款。ST鹏博士维权征集正在进行中,受损投资者可报名维权,报名方式见文末。

告知书显示,ST鹏博士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具体而言,深圳建合同》,合同金额约19.63亿元,分别约占ST鹏博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当期净资产的240.56%、200.72%。

根据相关规定,ST鹏博士应当及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同时应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

同时,ST鹏博士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2022年4月11日,ST鹏博士子公司北京鹏博士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数据公司”)与相关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ST鹏博士当月支付相关款项8亿元。合同交易金额分别约占ST鹏博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8%。同年4月15日,大数据公司与相关方签订另一《股权转让协议》,通过收购沈阳彼商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龙井达沃斯实业有限公司99%的股权。ST鹏博士当月支付相关款项约3.48亿元。合同交易金额分别约占ST鹏博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58%。

按相关规定,应当及时披露2份重大合同,且应当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信息,但ST鹏博士ST鹏博士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且未在2022年年报中披露,导致2022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此外,ST鹏博士2012年~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上海道丰曾参与投资深圳利明泰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利明泰”)。经过深圳利明泰进行分家分产,海道丰对深圳利明泰长期股权已发生资产减值,但未及时确认减值损失,导致ST鹏博士2012年至2015年报均虚增资产。2016年末,上海道丰所有的3笔债权资产中,有2笔已确定无法收回,上海道丰未及时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导致ST鹏博士2016年至2019年虚增资产。

维权索赔征集已经正式开始: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ST鹏博士(600804.SH)的维权征集区间为:

用户在2013年4月12日至2023年7月17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3年7月17日收盘时仍持有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所需费用:

所需材料:您在报名阶段只需登记基

本人无需出面。

维权索赔报名入口:

维权相关问题可查阅维权向导:

投资者可在搜索“维权平台”找到报名入口参与维权索赔。

索赔相关咨询

工作时间:9:00-11:30 13:00-17:30


连续十一年财务造假,ST鹏博士拟被罚1000万元,维权征集进行中

股盾网提醒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