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 | 阑珊   编 | 深海

月 20 日 14 时 00 分开庭。目前法院已委托核损,核损结论非常接近原告的诉求金额,预计可判赔。

值得关注的是,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2〕50 号)(以下简称 “《决定书》”)。

经查明,华虹计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7 年华虹计通通过虚假贸易和少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导致其 2017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财务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具体分为两部分:一是华虹计通组织策划与上海仪电物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仪电物联)、上海中卡智能卡有限公司、中京复电(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或上海鸿仪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了三笔四方贸易,采购销售形成闭环,贸易相关资金几天内在四方参与主体之间完成等额或相近金额的循环,且没有对应的实际物流,前述贸易为虚假贸易。该贸易中,华虹计通通过向仪电物联虚假销售货物,虚增营业收入 1611.61 万元,虚增营业成本 1538.38 万元,进而虚增营业利润 73.23 万元,占 2017 年年度报告披露营业利润的约 13%。

二是由于往年存在工程合作关系,华虹计通 2017 年初对仪电物联存在 1849.42 万元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为缩短应收账款账龄,少计提坏账准备,华虹计通将 2017 年因前述虚假贸易对仪电物联形成的含税营业收入 5.58 万元全部确认为应收账款,并将当年虚假贸易项下收到的仪电物联回款 2.1 万元首先用以冲销以前年度对仪电物联的长账龄应收账款,实现当年少提坏账准备 823.16 万元,进而虚增营业利润 823.16 万元。通过前述虚假贸易和会计处理,共导致华虹计通 2017 年虚增营业利润 896.39 万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 2014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2018 年 4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6 日期间,买入华虹计通股票,且在 2021 年 11 月 26 日收盘时仍然继续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可以加入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可通过公号 ” 雷助吧 “(雷助码:77)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风险方面共发现华虹计通有天眼风险信息 99 条;涉诉关系 16 条,开庭公告 7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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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虹计通涉证券虚假陈述案将开庭,受损股民仍可报名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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