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2月7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1年4月30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
30日至2022年10月28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10月29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
本案诉讼时效于2024年4月29日届满,仅剩最后1个月,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投资者将丧失胜诉权,建议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尽快加入索赔。
案情回顾
2023年12月29日,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对思创医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49号。
经查明,思创医惠、章笠中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思创医惠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思创医惠通过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有限公司与杭州闻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洗凡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雨淋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开展虚假业务等方式,2019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34,929,355.97元,虚增利润33,021,672.43元,占当期利润总额20.03%。
思创医惠通过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与杭州闻然、上海洗凡、深圳雨淋、医信惠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虚假业务,以及提前确认与广东华上软62.54元,占当期利润总额56.81%。
思创医惠通过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与杭州闻然、上海洗凡、深圳雨淋开展虚假业务等方式,2019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34,929,355.97元,虚增利润33,021,672.43元,占当期利润总额20.03%。思创医惠《2019年年度报告》中相应财务数据未能如实披露。
思创医惠通过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与杭州闻然、上
浙江监管局认为,思创医惠前述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行为,违反《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第四条、第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68号)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投资者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符合索赔区间的交易明细(在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交易记录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章;优先选择含有证券余额或剩余股数字段的对账单类型)
二、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章;包含投资者沪深证券账户信息(含融资融券账户)、姓名、身份证号等)。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提供交易明细,我们将为您计算初步的可索赔金额。
其他案件进展
1.本团队代理的天山生物(300313)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二审胜诉,投资者可索赔的诉讼时效还剩两周,索赔征集仍在进行中。
2.本团队代理的昊华能源(601101)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一审胜诉,投资者可索赔的诉讼时效还剩七个月,索赔征集仍在进行中。
3.本团队代理的广东明珠(600382)已向法院提交立案,该案前期已有胜诉判决,距诉讼时效届满还有一个月,索赔征集仍在进行中。
5.本团队代理的聚力文化(002247)已向法院提交立案,该案前期已有胜诉判决,距诉讼时效届满还有四个月,索赔征集仍在进行中。
温馨提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投资者将丧失胜诉权,建议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尽快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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